佩雯小说网 > 言情小说 > 逗鹤无度之我的那些前男友 > 第一章分手后被打
    “分手…”

    余初面无表情看着方鹊,吐出两个字。她眼型细长,眼尾略弯,向上飞扬,典型的桃花眼,无时无刻眼里都是水光潋滟。浑然天成的柳叶眉,圈住了桃花眼带来的张扬性,多了几分大气和端庄,高挑的鼻梁,圆圆的鼻头,更显无辜和单纯。

    嘴唇是天生的粉色,涂上了唇膏,闪闪发亮,就像是熟透的水蜜桃,咬破就可以渗出汁水来,深深的诱惑着食客。皮肤雪白,即便是深沉的夜,也看得透彻,她就像泛着光的夜明珠,天上的月亮滲着寒意,但是此时,更不知道是月亮更寒,还是她更寒,转眼之间与世隔绝,真是天生的妖精。

    让人又爱又恨。

    说出来的话却如此决绝和不留余地,神情冷漠,好像看着一件陌生的物品。

    方鹊睁大了不可置信的眼睛:“你说什么。”好像完全没能从事态的突然转变中适应过来。

    他略稍迟疑的问:“你跟我开玩笑的吧。”

    余初轻笑,却不是取笑,是一切看破不说破淡然:“你觉得呢?玩够了就好聚好散,你应该比我懂啊。”

    方鹊心头咯噔了一下,好像被人踩到了尾巴一样,有些心虚,但是他此刻宁死都不会承认。

    他呵斥:“你胡说什么。”

    他是学校出了名的浪荡公子,名声不见得有多好听,他自己也知道,但是他无所谓啊。当初余初追他的时候,他来者不拒,感情谈不上,只不过觉得,送上门的东西,而且余初长得确实是让人无法抗拒,不要白不要,便很快答应和她交往。

    后来在交往当中,毫无防备被她吸引,对她越来越在意,习惯有她在身边,很理所当然,自我的认为她本该就是属于她。

    阵脚被打乱,让他在这段感情中逐渐失衡,他竟然忘记了余初和他是一类的人,她名声差到和她不相伯仲。

    当初他们两个在一起其实是遭到了民众的喝彩的,但是并不是什么良善之言。他们说:“两个祸害终于混到了一起,善哉,善哉,免得祸害他人。”

    正当他以为这份感情渐入佳境,她现在却要和他分手,猝不及防,他不允许,他态度强硬道:“分手,我不同意。”

    余初再次轻笑,这一次是一种轻蔑和无视,漫不经心说:“分手不需要你的同意,我是来通知你的,不是来征求你的意见的。”

    他好看的脸上,触起了眉头,强硬的控制住即将要狰狞的面庞,咬牙切齿的威胁:“当初千方百计追我的是你,现在分手,你凭什么,从来就没有人可以甩我,你~休想。”

    余初镇定自若不以为然,好像现在在僵持的不是她自己一样,或者说同样的情况发生太过频发,准确的说是身经百战,所以收放自如。

    她抽身如此之快,冷漠如一个旁观者。

    眉眼一挑,一脸大张旗鼓的豁然贯通:“哦~,你是觉得面子挂不住吗?那就当你甩了我好了。”

    她再次传达她的决定:“我们到此为止,大路朝天各走一边。”她脑回路出奇的好用,撇开关系的节奏,炉火纯青。

    说完便想着像每一次一样,溜之大吉。

    她转身毫不拖沓的迈出决绝的步伐,她的身影渐渐的消失在路灯下,消失在方鹊的视线中。方鹊突然猛的瞳孔地震一般,像是刚刚回过神,不管不顾的上前,拽住了余初的手,勉强的挤出四个生硬的大字:“我不同意。”像是身体先做出的反应,而脑子并没有组织好可说服的语言。

    余初突然被人抓住,镇得胳膊有些生疼,她蹙了蹙眉,连头都懒得回,背对他,语气平缓,毫无波澜道:“这就没意思了。”

    方鹊抿着唇,难以启齿,手上的力度却有增无减,束缚的感觉,从手腕传到了四肢百骸,让人很不舒服,余初动了动手,试图寻找一个舒适点。

    余初没了耐心,强忍着调整语调,让自己看起来平易近人,语气像是规劝:“放手。”

    手腕却像灌了铅一样,纹丝不动。他们淹没在夜色中,看不清了神情。

    方鹊认清了现实,他知道她是认真的,快刀斩乱麻的想要结束,但是他不能,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把机会给她,就这么轻易的放过她。

    像是即将要失去一件珍藏的宝贝,想想都让人恐慌,他缓缓发声,声音带了些祈怜:“我做错了什么,你要跟我分手。”话语尽是质问和责备。

    余初难得的叹了口气,好像是无力,更像是无奈:“你什么都没做错,只不过腻了。”她再次挣了挣手,依然无动于衷,只得接着道:“我觉得我们是一样的人,爱情这种东西,就是有时效,时间到了,一拍两散,你不会还想着天长地久吧。”

    她回过头仰视,眼神却充满了攻击性:“玩玩而已,何必当真。我以为你跟我那些前任多少有点区别,起码洒脱,分手会体面一点,你怎么连他们都不如。”

    余初凑近他的脸,直勾勾的看着他的眼睛。好像要洞穿他的内心,这场分手她倒像理智气壮的那一方语调变得轻窕和怠慢:“你跟你那波前任分手不是挺干脆的吗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最后也不知道这手是怎么分的,回到宿舍,借着灯光,只瞧见余初脸上明显的巴掌印,火辣辣的疼,但她却觉得很痛快。

    她住的是一四人的宿舍,个个都是牛鬼蛇神,所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,她们处得算是还行吧。

    但是其中有一乖乖女,倒是很另类。

    赵晨微她乖到不行,可爱恬静风,父母眼中的大家闺秀,老师眼中学习榜样。按理说这样的人,就应该人见人爱。

    但是高中认识她的时候,她却很狼狈。余初是班上出了名的混世魔王,老师眼中典型的烂学生,丈着自己有三分姿色,人很不怎么样,但混得风声水起。在学校算是很出名,能歌擅舞,泡吧逃课,但是好在有个有钱的老妈,吃穿不愁。远不至于此,最让她出名的是她的丰富的恋爱史,前男友成群。高中生谈恋爱嘛,跟过家家似的,少年心性,见一个爱一个没个定性。

    唯一做过的好事便是,拯救了遭到校园霸凌的赵晨微吧。结果这小尾巴算是粘上了她,对她全心全意,肝脑涂地。

    “余初,你又逃课。”

    “余初上课了。”

    “余初,周末出去玩吗?”

    “余初,去看电影吗?”

    “余初…”

    最后一次,余初实在是忍无可忍:“你再跟着我,我就揍你,比他们揍得还很。”

    身后的小尾巴被吓得一激灵,退后了两步。余初才得胜归来一般,洋洋的离开,嘟囔道:“这才是对的。”

    结果一如既往,经过半日的挣扎,她还是鼓起勇气,余初走那,她跟哪:“我昨天的话,你是听不见吗?”余初恶狠狠的警告。

    “哪里凉快你呆哪里去,别跟着我,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,再跟,别怪我下狠手。”说完,转身离开,余初以为这样应该可以唬住她了。只听见哒哒的脚步声,还在继续跟着,余初,忍无可忍,转身,一巴掌就要挥下去,只见赵晨微,惊吓得闭上了眼睛,用手抱着脑袋,害怕极了。

    这个样子真的是糟糕,伸手不打笑脸人,这句话真的是有论证的。

    这个人,平常怂成蜗牛一样,碰一下就会缩进壳里不出来,不然也不会被人这样子欺负,哼一声都不敢,怎么的变这么大胆,打都不怕了。

    骂不走,也打不得的结果便是。她强行得闯入了她的生活,又是帮带早餐,又是补习功课,又是监督上课,又是检查作业的。余初被破一一应验,居然也发现了其中的乐趣所在。

    本来以为她的高中生活,混个日子,过了也就过了,然后再混个大专,之后……